这年头外观相似都侵权?当然!别人可是真金白银创新设计,并申请专利的,你说被人抄袭商品外观设计能忍吗?日前,两家企业因为两把椅子对薄公堂。
原告浙江某家居有限公司称,去年1月发现被告上海市宝山某家具经营部销售的由被告广东某家居有限公司生产的椅子与自家“单椅(花好月圆)”外观设计专利极为相似。一怒之下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100万元及合理费用22万元。
近日,这起外观专利侵权案审结。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5万元。
请看下图,你认为这两把椅子长得像不像?可以说两把椅子整体设计风格及主要设计特征上及其近似。
那么法院是如何认定被告侵权的呢?
专利交易网可查询到,浙江某家居有限公司“单椅(花好月圆)”外观专利是2015年9月申请,并于2015年12月获得专利授权。并且仍在专利保护有效期限内。
此外,浙江某家居有限公司可检索到10件外观设计专利,这些设计均存在很大差别,其设计多样风格迥异说明原告外观设计创新程度较高。上海知产法院认为,创新程度高的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范围较大,保护强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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